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好狠毒的報復!

轉貼自東方日報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805/00176_078.html

這女子不幸被花心男友拋棄,她潛入男友住宅自殺!此宅已成為凶宅,賤男不搬她就晚晚責佢,果真一拍兩散!

賤男花心的代價巨大,但女方的自殺行為不值得鼓勵,因為自殺死亡是要留在陽間不斷重複自殺的行為和痛苦直到她本命應死之歲數.如此人本命是84歲死,但她34歲自殺,所以未來50年她要不斷日日自殺,當到50年後的那天,便有牛頭馬面來接她離開.然後在閻羅王面前被諠告罪行和被判刑!

所以大家要告誡朋友不能不要自殺....後果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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